科技部关于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》的通知
国科发区〔2022〕264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(委、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,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: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和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,科技部编制了《“十四五”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科技部2022年9月21日(此件主动公开)“十四五”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
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以下简称“国家高新区”)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,进一步明确“十四五”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等文件,制定本规划。一、形势需求
(一)发展基础
国家高新区经过30多年发展,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,成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。截至2020年底,国家高新区总数达169家,其中东部70家、中部44家、西部39家、东北16家,建设了21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(以下简称“国家自创区”),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。“十三五”期间,国家高新区在创新体制机制、转变发展方式、优化产业结构、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,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。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。2020年,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达到13.6万亿元,占全国的13.3%;营业收入、工业总产值、净利润分别达到42.8万亿元、25.6万亿元、3.0万亿元,较2015年增长68.7%、37.8%、89.1%,表现出强劲的抗风险能力和逆势增长势头。在芯片研发、智能制造、控制传染、疾病救治、疫苗和药物研发、复工复产等方面产生了一批发挥关键作用的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模式。改革探索试验田作用有效发挥。持续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和简政放权,中关村等国家自创区政策先行先试与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,在外籍人才引进、天使投资税制、保税监管、权限下放、法定机构、组织架构、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,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成果。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持续强化。高端创新资源和人才不断集聚,在量子信息、生物医药等领域取得重大成果。2020年,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国49.5%,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.8倍,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占全国49.4%,每万名从业人员中研发人员全时当量是全国的12.5倍。全链条孵化体系更加健全。形成了“众创空间—孵化器—加速器”孵化链条,创新型企业持续涌现。2020年,孵化载体数量、新增注册企业、瞪羚企业分别是2015年的2.2倍、3.4倍、1.6倍;科技型中小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科创板上市企业分别占全国的35.9%、36.2%、67.4%。创新型产业集群竞争力显著提高。培育壮大了一批世界级产业集群,中关村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武汉东湖光电子、上海张江集成电路等产业规模分别占全国17%、50%、35%。生物医药、智能制造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特色产业聚集效应日益明显,5G、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蓬勃发展。集聚辐射能力不断增强。主动服务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、长江经济带发展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,有力带动区域协调发展。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,落实“一带一路”科技创新行动计划,2020年货物和服务贸易合计出口总额占全国22.6%,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超过2000家。(二)机遇与挑战
“十四五”时期,百年变局加速演进,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,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,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,构建新发展格局,推动高质量发展,国家高新区发展面临新形势、新使命、新要求。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,世界竞争格局加速重构,对国家高新区加快构建先发优势提出新要求。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活跃期,科技创新范式发生深刻变革,数字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成为重要趋势,应用导向、场景驱动成为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的新模式。世界科技园区发展呈现产业高端化、创新生态化、功能融合化、治理专业化等新特征。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化蔓延,全球科技创新格局深度调整,前沿技术、高端人才、标准规则、市场空间成为竞争焦点。国家高新区应把握跃升发展机遇,主动迎接挑战,强化原始创新,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,全面塑造又“高”又“新”发展新优势,成为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第一方阵。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,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,为国家高新区发挥全方位引领作用指明新方向。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,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加迫切,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、推进共同富裕等任务更加艰巨。国家高新区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载体和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,应更加聚焦国家战略需求,强化创新第一动力,推进经济、科技、社会、生态文明统筹发展,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率,率先引领绿色低碳转型,让创新成果惠及更多民众。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快实施,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扎实推进,对国家高新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提出新需求。京津冀协同发展、长江经济带发展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的实施,以及西部大开发、东北振兴、中部崛起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落实,都迫切需要科技创新的全面支撑引领。国家高新区应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,强化创新引擎功能,充分发挥示范、带动、辐射作用,建设区域创新增长极,为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贡献重要力量,带动区域创新水平全面提升。总体看,国家高新区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取得显著成绩,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,仍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自主创新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,高端创新资源集聚不足,引领性原创成果突破不够,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。二是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待加强,产业优势和特色不突出,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支撑还不够。三是发展质量不平衡,东中西部园区发展差距比较大,支撑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能力有待增强。四是国际化程度有待提高,与国际接轨的环境亟待改善,开放合作深度广度不够。五是制度环境和创新创业生态有待优化,符合自身发展条件和阶段的体制机制探索不足,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强,与新产业、新业态、新场景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创新亟需加强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国家高新区迈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、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,应主动应变求变,把握发展大势,紧扣国家需求,强化使命担当,提高战略位势,擦亮园区品牌,全面提升发展质量,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二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,立足新发展阶段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继续按照“发展高科技、实现产业化”方向,聚焦“四个面向”,做好“高”和“新”两篇文章,统筹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重大区域战略,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,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强化创新功能、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线,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为重点,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,全面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,为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(二)发展原则
创新引领。把握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发展需求,集聚高端创新资源,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,加强原创性、引领性科技攻关,突破关键核心技术,培育高精尖企业,壮大未来科技和产业,构建更多先发优势。改革驱动。坚持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差异化,加强先行先试和“放管服”改革,做强创新主体,完善竞争机制,创新治理方式,提升专业服务能力,探索适应新产业、新业态发展的制度,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和营商环境,激发各类主体活力。开放协同。深化园区东西合作与南北互动,提升开放合作水平,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。推进产学研用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,促进科技、产业、金融良性循环,深化产业链与创新链、产业创新与城市发展融合。绿色智能。加大绿色技术、绿色产业、绿色场景、绿色制度等供给,推动资源能源循环集约利用。强化数字技术在园区智能化转型中的推广应用。深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,提高绿色发展水平和效率,有力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。特色发展。根据地区资源禀赋与发展水平,选择适合的产业发展方向,更加聚焦价值链中高端,探索具有自身优势和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模式。深化分类指导,建立健全分类评价机制。(三)发展布局
按照“做高位势、做强存量、做大增量”发展导向,根据国际科技产业竞争形势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迫切需求,立足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地方资源禀赋等因素,进一步优化国家高新区、自创区发展布局,强化示范、带动、辐射作用,推动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。对符合条件、有优势、有特色的省级高新区加快“以升促建”步伐,完善东部地区布局,加大在中部、西部、东北以及特殊类型地区布局力度。实行“有进有出”的动态管理机制,强化优胜劣汰。到“十四五”末,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220家左右,实现东部大部分地级市和中西部重要地级市基本覆盖。适度增加国家自创区数量,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国家高新区资源打造国家自创区,在更高层次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。(四)发展目标
到2025年,国家高新区、自创区布局更加优化,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,体制机制持续优化,创新创业环境明显改善,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基本形成,高新技术成果产出、转化和产业化机制更加完善,攻克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,研制一批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的高水平标准,形成一批自主可控、国际领先的产品,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,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保障作用明显增强,绿色低碳和智能化转型成效显著,中关村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取得重要进展,建成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科技园区、创新型特色园区,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全方位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。率先成为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高地。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不断聚集壮大,关键核心技术、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创新取得重要突破,涌现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,在更多战略领域构建先发优势。率先成为更具有吸引力的人才高地。在关键领域集聚一大批战略科技人才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,青年科技人才、企业家队伍和高水平创业群体加快成长,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。率先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。产生一批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,高新技术企业、瞪羚企业、独角兽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持续壮大,科技、产业、金融循环更加顺畅,成果转化效能显著提升,形成若干世界级创新型产业集群,培育一批未来产业。率先成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开放高地。东西合作、南北互动等跨区域园区合作取得显著成效,“一带一路”科技园区合作取得重大进展,全球创新资源集聚辐射能力显著增强,创新环境的国际化程度大幅提升,开放合作水平明显提高。率先成为制度与政策创新的改革高地。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,突破性、首创性、引领性改革持续探索,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先试政策,专业化、市场化服务能力持续增强,适应新产业、新业态发展的制度环境不断完善。表1“十四五”国家高新区发展预期性目标 序号 指标 2020年 2025年撤稿申请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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